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更新日期: 2019-11-27     访问次数: 822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现就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认定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审核认定时间及分工

20191127-1129日,具体分工见附件1

二、审核认定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人字〔2019147号)。

2.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人字〔2019154号)或《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申请直接认定人员使用)》。

3.相关证明材料(见本通知附件)。

(二)要求

1.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通知文件要求、表格填报说明和模板,避免因错误填写造成反复、甚至重新认定。

2.凡属于基本条件的,一律不写入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或《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申请直接认定人员使用)》中,如:承担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导师、主持产学研合作项目(靠评除外)、参与教学团队(靠评除外)和科研团队、教学考核优秀(靠评除外)或年终考核优秀等。

三、工作要求

(一)审核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有关职评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本通知中的“审核认定依据文件”开展审核认定工作,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和“回避”原则。工作人员中如有参加职称评审的,其有关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认定并签字确认。

(二)审核工作结束后,申报人员须在2019121日前把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或《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申请直接认定人员使用)》电子版和扫描版发至bbxyrsc@126.com,不要压缩打包,直接以两个附件形式发到上述邮箱,两个文件电子版(EXCELPDF)均命名为:教学单位编号+姓名+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或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申请直接认定人员使用)),邮件主题也以上述文件名为准。


附件:1.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认定工作人员分工表

2.相关证明材料(除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导师外,其它均为申报高职称人员使用

3.人字〔2019147

4.人字〔2019154

(点击下载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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