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0-10-23     访问次数: 164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5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我校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批复,现就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范围

1.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

2.高校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师。

(二)评审条件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关于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补充规定》(院党字〔20201号)执行。

申报高校实验技术系列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

二、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相关具体问题按照《关于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补充规定》(院党字〔20201号)执行。

专职辅导员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时,可选择以专业课教师身份在教学单位进行申报;也可选择专职辅导员身份进行申报,评审指标单列,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三、岗位职数

根据省人社厅批准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在各类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评聘工作。具体评审通过职数在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评审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01023-10月27

申报人员按照各级职称申报指南要求(附件1-4)完成相关申报材料,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二)单位评议推荐20201028-11月3

1.成立组织机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推荐工作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员须由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推荐工作组成员不少于5人。

2.制定工作方案。教学单位须制定《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和《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并于1029前报人事处备案,上报同时须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资格初审。教学单位考核推荐工作组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上报推荐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师德考核。申报人填写《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附件5),教学单位二级党组织对申报人员政治思想表现进行考核,根据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道德表现等情况综合考核并就考核结果签署鉴定意见。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参评。

5.评议推荐。教学单位必须在2020113前完成所有评议推荐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其中中级人员进行排序推荐),推荐结果(推荐报告和各类一览表)须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代表作等学术成果检测及鉴定2020116日前

经教学单位初审及评议推荐,符合申报各级职称申报条件人员按照《代表作等学术成果检测及鉴定工作指南》(附件6)准备相关材料,并由个人在114-11月6(08:30-17:00)报人事处师资科509室,电子材料发至bbxyrs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资格集中审核

在前期教学单位初审及评议推荐基础上,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确定参评人员名单及评审通过职数

学校适时召开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拟参评人员名单及评审通过职数,审议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六)学校组织实施评审

1.中级职称评审。中级职称评审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组建学科评议组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按照《蚌埠学院2020年度中级职称评审方案》(附件7)执行。评审结果报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审议。

2.高级职称评审。高级职称评审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七)公示上报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经校党委会审定后,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聘任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审核批复后,及时开始有关聘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关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事关学校和谐稳定,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务必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学习,深入宣传。教学单位要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通过集中例会方式向教职工广泛宣传,真正使他们能够了解、掌握职称评聘的政策精神,理解、落实相关要求。同时,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

(三)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条件,不得擅自放宽或增加评审条件,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须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不得违反程序违规操作。要在教学考核、学术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统一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四)确保诚信,加强监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加强对申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在推荐工作各环节,建立校院(部)两级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凡属存疑的材料,不得评议,不得上报。

(五)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伪造材料,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回避制度。坚持评审保密制度,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负有保密义务,评委评审期间实行全封闭集中管理。一经发现申报人或部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将严格执行师德考核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明确分工,落实到位。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人事处要加强对职评工作的服务指导,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各司其责,严格标准,坚持原则,把工作做好。

 

附件:1.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申报工作指南

      2.博士直接认定讲师资格条件人员申报工作指南

      3.申报讲师职称人员申报工作指南

      4.申报实验师职称人员申报工作指南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

          6.代表作等学术成果检测及鉴定工作指南

          7.蚌埠学院2020年度中级职称评审方案

          8.有关职称评审文件

         (点击下载附件1-8.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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