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0-11-19     访问次数: 40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材局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96号)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培训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重点

帮助参训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重大意义,充分运用《讲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参加人员

(一)任课教师

1.从事教育学学科专业教师(文学与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报名);

2.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课教师(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报名);

3.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报名);

4.“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宣传部负责组织报名)。

备注:其中任课教师类型“2”如无此类情况请相关部门以零报告方式提交报名表;任课教师类型“4”选派3-5名“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参加培训。相关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要进行协商,避免重复报名。

(二)干部教师代表

1.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选派1名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

2.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专业骨干教师代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教育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教学部等六个教学单位选派2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代表参加培训。

三、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为20201123-24日,会期2天。1123日上午举行开班式,有关部领导出席并讲话。

四、培训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培训采取现场培训与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省级教育部门设省级分会场,我校设高校分会场,具体分会场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展,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页、高教社文科等微信订阅号上推出,请参训人员实时关注。直播培训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观看所有课程培训视频。

五、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全体任课教师于11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干部教师代表不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将获得培训证书,计入学校相关档案。未经省厅推荐、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不颁发证书。培训证书将于考核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寄送至各高校。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报名工作,明确参加培训人员,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各有关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参训教师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于1119日中午12:00之前发至bbxyrsc@126.com

 附件:《〈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参训教师报名汇总表》.xls

    

 

 

                                   2020年1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