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1-09-30     访问次数: 38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2021年新引进教师及新补充的非教学系列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集中网络培训

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5门课程。

(二)校本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校纪校规以及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内容。

(三)在线选修

安排《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的相关视频及《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高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实践(文,理)》等网络在线课程。以上课程统一纳入培训计划,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具体协调与安排,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时间安排

集中网络培训时间统一安排在10151130进行,培训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校本培训安排在20211230之前完成,在线学习安排在2022415之前完成。

四、考试与考核

结业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行闭卷与开卷相结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实行开卷考试。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结业考试时间拟定于20221月中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报名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提交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两张,在2021108日上午1100前到人事处508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教材费等由学校统一支付。

七、其它

(一)历年岗前培训合格但课程考试有未通过者,请于2021108日上午1100前到人事处进行补考科目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其毕业成绩登记表记载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本科及其以上)一级学科及所属专业。

八、培训要求

各有关教学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上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在新入职教师集中网络培训期间,为保障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再安排其它工作任务。个人如确有特殊困难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和人事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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