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流程
人事处下发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登记表》(提供相关培训依据材料)交所在部门→部门初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送交人事处→人事处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继续教育学时→部门指定专人配合人事处进行证书登记→人事处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报送市人事局验证、盖章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安徽・蚌埠 皖ICP备05012889号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邮政编码:233030 电话:0552-3177261 Email:bbxy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