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对校内继续教育工作的规范管理,增强继续教育工作的计划性、实效性,现就2015年度校内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编报作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应根据学院及本部门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以提高教职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二、培训计划应对培训的内容、时间、考试或考核方式、授课教师等作出具体安排,并附参训人员名单。
三、培训计划各项内容按照附表格式完整填写。
四、年度培训计划一经审定,人事处将协助主办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考勤记录及考试成绩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备案,并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依据。
五、如部门人员有培训需求但本部门无条件组织培训的,可将要求培训的专业和人数报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筹安排校内培训。
六、各单位《2015年度校内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请于4月23日前报人事处(行政楼501室)。电子稿发送至bbxy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