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拟申报教学系列高级职称代表作送审及相似性检测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6-05-06     访问次数: 1398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7号)精神,现就2016年我校拟申报教学系列高级职称代表作送审及相似性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送审论文由学校组织3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作为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鉴定结果有效期为2年。申报教授者要求提交3篇(部)代表作,申报副教授者要求提交2篇(部)代表作,破格(以论文为破格条件的)申报者须增加1篇送审论文。

    2.提交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公开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和会议论文不可作为送审代表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1.代表作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

    请申报者在510前将以下材料送交人事处508室:

    (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1)电子稿;

    (2)送鉴代表作电子稿(pdf版);

    (3)送鉴代表作发表期刊原件。

    以上材料的电子稿件请发至bbxyrsc@126.com(命名:XX-姓名)

    2.代表作送审

    申报者接到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报告后(时间另行通知),请在525前将以下材料送至人事处508室: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最后一页(专家对代表作的鉴定结论意见(B))中的代表作题目请事先按顺序填好,单独打印成一页,即不能与前一页成为正反面。

    (2)代表作复印件,需仔细遮盖所有个人及单位信息后复印正文一式三份。

    备注:以上材料自行装订,代表作复印件按意见(B)中的代表作题目顺序排列。

    由于本次代表作送审及学术相似性检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申报者认真准备,按附件格式要求及时间上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请申报人员务必加QQ群:蚌埠学院高级职称评 322491118,实名认证,以方便即时传递最新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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