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院人字〔2019〕3号)要求,为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学单位申报,具体申报材料请按照下面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准备:
1.《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指南》(附件1);
2.《博士直接认定讲师资格条件人员申报指南》(附件2);
3.《申报讲师职称人员申报指南》(附件3);
4.《申报实验师职称人员申报指南》(附件4)。
二、教学单位审核、评审、推荐、公示
(一)教学单位在2019年12月5日前,适时召开本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经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后的《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或《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申请直接认定人员使用)》,结合其它个人评审材料以及职称评审文件进行审核、评审、推荐。其中,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在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中进行排序(博士直接认定讲师资格条件人员除外)。
(二)评审推荐工作完成后,教学单位适时召开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推荐结果并形成推荐报告,推荐报告须在部门网站通知公告栏或部门工作QQ群(微信群)以电子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整理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做好提交学校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各项准备工作。
三、申报资格集中审核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行政楼四楼第二会议室
以上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审核内容
教学单位按照《申报资格集中审核工作指南(教学单位使用》(附件5)要求,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事先进行分类整理,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到集中审核现场进行审核。
附件:1.《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指南》
2.《博士直接认定讲师资格条件人员申报指南》
3.《申报讲师职称人员申报指南》
4.《申报实验师职称人员申报指南》
5.《申报资格集中审核工作指南(教学单位使用)》
6.有关职称评审文件
(点击下载附件1-6.zip)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