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1-11-15     访问次数: 87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90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

(二)高校实验系列:实验师。

二、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和《蚌埠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补充规定(试行)》(院党字〔20216号)等文件为依据。

(二)学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以《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为依据。

三、评审职数

学校在安徽省人社厅核定的专业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额内,实行“总量控制、按岗评聘、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发展目标出发,科学编制年度空余岗位职数使用计划,做到分年合理使用,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2021年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各职级评审职数在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评审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材料准备(1115-16日)

申报人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并按照要求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教科研业绩成果和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

(二)教科研业绩成果审核(1117-24日)

1.教务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教研成果、教学工作量等相关材料,并签署审核意见。

2.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科研成果相关材料,并签署审核意见。

3.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审核申报人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签署审核意见。

4.人事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情况、代表作鉴定及文字复制比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

5.其他有关材料按工作职责,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审核。

6.申报人本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成果审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基层考核推荐(1125-28日)

1.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申报人填写《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见附件),各教学院部党组织对申报人进行思想政治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并就考核结果签署鉴定意见。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申报资格。

2.各教学院部成立职称评审综合考核评议推荐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须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推荐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对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以及申报实验师职称人员的教科研等业绩成果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申报人自聘期以来各项专业技术工作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评议,形成推荐结果。

2)负责制定《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不含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系列),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小组对申报讲师职称人员教科研等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考核和评议,并排序推荐。

3.教学院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推荐小组评议推荐结果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受理与审核(1129-12月1

1.各教学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材料集中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人事处对照申报任职资格条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五)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组审核基层推荐结果,确定参评人名单,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职数。审议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校评审与公示

1.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分别为自然科学组和人文社科组。学科评议组工作程序及职责具体如下:

1)负责对申报教授职称人员进行现场答辩。

2负责对申报讲师职称人员(博士直接认定人员、教学院部推荐限额序号内人员、统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评审职数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学科评议组人数的2/3及以上者确定为推荐评审人选,提交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

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系列讲师职称人员归入人文社科组进行评议推荐。

3)负责对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评审职数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学科评议组人数的2/3及以上者确定为推荐评审人选,提交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

2.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学科评议组推荐结果进行评审,并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3及以上者确定为评审通过人选。

3.学校在校园网主页对评审通过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研究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聘任

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经学校研究,做好有关聘任手续。

五、相关政策规定

(一)专职辅导员申报职称问题

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系列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其中各类业绩奖项积分校级限10项,省部级以上不限。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职称问题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三)对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学校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绿色通道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相关程序、条件和要求按照省人社厅皖人社发〔202018号文件执行。高校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期满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按照皖人社秘〔2020230号文件执行。

(四)论文、奖项补充规定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重点文章可比照二类期刊对待。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可列入高校科研奖励项目(三类),但同一成果获不同等级奖励的,不重复使用。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关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事关学校和谐稳定,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务必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学习,深入宣传。教学单位要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真正使他们能够了解职称评聘的政策精神,理解相关要求。同时,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

(三)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须严格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审核工作须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不得违反程序违规操作,坚持统一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四)确保诚信,加强监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加强对申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执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建立校院(部)两级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凡属存疑的材料,不得评议,不得上报。

(五)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伪造材料,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回避及保密制度。一经发现申报人或部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明确分工,落实到位。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等部门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人事处要加强对职评工作的服务指导,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各司其责,严格标准,坚持原则,把工作做好。

七、工作监督

2021年学校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评审工作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

人事处:0552-3177261

纪委办公室:0552-3177258

 

附件1:蚌埠学院2021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doc

附件2:蚌埠学院2021年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doc

    附件3:职称评审材料工作包.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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