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发布者:rsc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129

各教学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5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评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上报主管部门。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推荐人选《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推荐人选经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于517日(周四)前报送人事处518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bbxyrs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在推荐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人事处,联系电话:3177261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56号).pdf

附件2:相关附件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