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拟承担教学任务外聘教师聘用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3-02-12     访问次数: 923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外聘教师管理,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关于做好拟承担教学任务外聘教师聘用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未在人事处审核备案,拟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的外聘人员。

二、聘用原则

(一)聘用我校师资紧缺专业或新专业的教师。

(二)聘用高学历、高职称、教学效果好的教师。

(三)聘用承担实践教学、实训指导、毕业设计等方面的教师。

三、审核材料

填写《蚌埠学院外聘教师数据库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本校退休人员无须提供,只填写《登记表》):

(一)身份证复印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专题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需要则上报)。

凡不符合课时酬金对于职称或学历(学位)要求或不具备高教教师资格证书等特殊情况的外聘人员,须经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撰写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说明具体原因。

以上材料请于新学期开始前1-2月报人事处,其中《蚌埠学院外聘教师数据库登记表》电子版发至bbxyrsc@126.com

三、工作要求

(一)外聘教师的资质及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我校专业人才的培养,请各教学单位严把外聘教师的聘用资格审查关。

(二)凡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外聘教师聘用资格审核备案的,学期末结束将不予兑现课酬,相关责任由教学单位承担。

(三)因特殊原因,在学期中间需要临时聘用外聘教师,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提前审核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蚌埠学院外聘教师数据库登记表.xls

附件2:专题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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