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rsc发布时间:2021-08-09浏览次数:204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有关注册、登陆及学习平台较往年有所变化,须严格按照下面要求操作:

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2021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农业科技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要求及说明

1.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按通知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2.根据《通知》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专业科目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专业科目每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

3.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在线学习、国内外访学、教师挂职锻炼、课程进修、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或讲座)等均确定为专业科目,具体学时认定按照《蚌埠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补充规定(试行)》(院党字〔20216号)第二条第(十八)款第3项(1)~(6)规定执行。

 

    附件: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学员操作指南.pdf

 

 

                          人事处

                       2021年8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