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受理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rsc发布时间:2021-11-25浏览次数:119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院字〔20218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受理与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129121

地点:人事处509

二、审核内容

参见《教学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指南》(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职称评审规定,对申报人员的各类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凡属存疑或不符合职评文件规定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并在121日前完成本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各项工作。

 

附件:教学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指南.rar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