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省级人才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1-12-27     访问次数: 82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现就开展2021年下半年省级人才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结项程序

(一)提交项目结项材料

1.《蚌埠学院省级人才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

2.《蚌埠学院省级人才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

3.支撑材料(按照附件3中的要求制作,主要包括原始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结项报告、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以上材料请教学单位统一汇总后在202214日前统一上报,其中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支撑材料合订),附件2一份,支撑材料一份,附件12电子版以及附件3扫描版发至bbxyrs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三)校内公示。

(四)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颁发项目结项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结项的具体要求要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或申请书承诺执行,各教学单位要申请结项材料严格审核。

(二)在项目结项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其它与项目结项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附件4)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蚌埠学院省级人才项目结项报告

      2.蚌埠学院省级人才项目结项汇总表

      3.支撑材料制作模板

      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1-4.rar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