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授工作室申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2-05-31     访问次数: 1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改善教授的工作条件,更好地激发教授及其团队在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开展教授工作室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为无办公场所的学校在编在岗的教授(含正高职称人员),具体申请对象范围按《蚌埠学院教授工作室配备、使用及管理办法》(院党字〔2021101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一条第(一)款执行。

二、申请时间

本次申请工作在2022610日前完成,今后新晋升(或新引进)教授(含正高职称人员)在学校予以聘任后,于每年131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学校党委人才办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以及所在教学单位统筹协调安排。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汇总表》《申请表》(附件12),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报党委人才办批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四、配备办法

按照就近本单位和方便工作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所在教学单位,在盘点本单位现有实验(办公)用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现有房源情况,统筹协调安排教授工作室。

五、使用及管理

教授工作室有关使用及管理按《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人:曾姗姗   联系邮箱:793061858@qq.com

 

附件:1.蚌埠学院教授工作室申请汇总表

      2.蚌埠学院教授工作室申请表

      3.蚌埠学院教授工作室配备、使用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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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人才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5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