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改善教授的工作条件,更好地激发教授及其团队在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开展教授工作室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为无办公场所的学校在编在岗的教授(含正高职称人员),具体申请对象范围按《蚌埠学院教授工作室配备、使用及管理办法》(院党字〔2021〕101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一条第(一)款执行。
二、申请时间
本次申请工作在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汇总表》《申请表》(附件1、2),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报党委人才办批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四、配备办法
按照就近本单位和方便工作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所在教学单位,在盘点本单位现有实验(办公)用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现有房源情况,统筹协调安排教授工作室。
五、使用及管理
教授工作室有关使用及管理按《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人:曾姗姗 联系邮箱:793061858@qq.com
附件:1.蚌埠学院教授工作室申请汇总表
2.蚌埠学院教授工作室申请表
3.蚌埠学院教授工作室配备、使用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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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人才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