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课程学习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3-04-10     访问次数: 1217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教师培训力度,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增强教学实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课程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网站地址

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可绑定微信号,使用微信扫描登陆,也可使用微信关注公众号进行学习(无须下载APP)。

二、培训课程内容

培训课程共计约220门(不包括网络直播课程),主要以专业课教学培训为主,其它还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高校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培训、微课的设计开发与应用、一流课程或一流专业建设、OBE教育理念、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应用型院校“双师型”师资培训、科研方法与项目申报等课程,具体课程内容见《2023年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课程一览表》(附件1)。

三、注册报名方式

在线课程学习采用IP地址授权方式,须在我校校园网IP地址段范围内,登陆“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自由注册、选课、激活课程,课程激活后方可以在其他任意场所登陆、学习。具体注册报名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见《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学员指南》(附件2)。已经注册过账号的无须重新注册,丢失账号或密码可联系人事处工作人员找回或重置。

四、学习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在线学习培训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要通过培训课程的学习,促进优秀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五、其它说明

(一)教师在线报名注册时,须按要求填报真实姓名及相关信息;已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注册过的,原注册信息及账号可以通用,无需再次注册。学校中心管理后台将统一管理参训学员信息,对非我校教师或个人信息不明的学员予以清除。

(二)在线课程学习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习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在“课程资源”中选择某门课程报名学习,完成所有视频学习任务并最终提交针对该门课程的作业,即可得到该门课程对应的学时。每年度认定学时上限为50学时,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超出50学时部分不予认定。

(三)参训学员原则上须在每年10月底之前完成年度学习任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培训证书由教师个人线上打印电子版培训证书,后附培训课程明细(电子证书打印方式见学员指南)。学校将在每年11-12月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届时以学校中心管理后台学习记录数据和培训证书为认定依据。

(四)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培训费用学校已支付,凡网页出现提示“缴费”信息或手机收到“缴费”短信,均不用理会。

 

附件1:2023年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课程一览表.pdf

附件2: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学员指南.pdf

 

                                    人事处

                                     2023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