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能够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根据《蚌埠学院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关于做好2023年新教师导师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一)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二)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调入教师。
(三)教学部门认为需要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
二、导师遴选
(一)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
三、有关要求
(一)导师和被指导教师由所在教学部门确定,人事处负责提供教师拟安排导师人员名单(附件1)。
(二)被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1-2名导师。
(三)每名导师同时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
(四)请有关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新教师导师安排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发至214648041@qq.com。
联系人:赵婧婧 电话:3177296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