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rsc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94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学校引导与个人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一)专业科目

根据《蚌埠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院党字〔202410号)规定,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应与申报学科具有一定相关性,否则不予认定学时。我校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只包括以下内容:

1.新教师岗前培训,每天认定8学时,最高72学时。

2.国内外访学、教师挂职锻炼(包括“双能型”教师培训)、课程进修、高级研修班等由学校统一派出的各类培训进修活动,每天认定6学时,最高72学时。

3.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和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培训,学时认定以通知或结业证书及后台管理数据为准。

4.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与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的业务培训、专题培训,每天认定6学时,最高36学时。

5.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应与本学科一致,国家级的每次认定8学时、省级的每次认定6学时,每年最高24学时;二级学院组织的讲座每次认定4学时,每年最高16学时。

6.教师个人行为参加的培训活动以及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站上的专业科目均不予认定。

(二)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自20246月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专人负责,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不受影响,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2.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课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3.学校将于每年11-12月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申请认定人员须填写《蚌埠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分年度如实填写,每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至上(下)一年度。

联系人:许卓佳      话:3177286

 

附件1: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学员操作指南.pdf

 附件2:蚌埠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xls



人事处 

                                     202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