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新入职教师的培养工作,树立职业发展目标,明确教师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掌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提高新入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构建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全员育人的教育机制,根据《蚌埠学院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关于做好2024年新教师导师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一)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二)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调入教师。
(三)教学部门认为需要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
二、导师遴选
(一)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
三、有关要求
(一)导师和被指导教师由所在教学部门确定,人事处负责提供教师拟安排导师人员名单(附件1)。
(二)被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1-2名导师。
(三)每名导师同时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
(四)请有关教学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新教师导师安排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发至214648041@qq.com。
联系人:赵婧婧 电话:3177296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