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提高新进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根据《蚌埠学院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及教学单位推荐,经研究,现将2024年新进教师导师工作的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学校有关规定遵照执行。
2024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由二级学院(部)自主统筹安排,做好指导期内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定期听取导师及其指导对象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培养方案落实情况。校院两级督导对导师制工作进行督促。也可结合专业发展需要创新形式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
希望导师在对新进教师指导期间,要在师德、教学和科研等方面言传身教,严格履行导师职责,并认真填写《新教师考察记录表》。新进教师要尊重导师,虚心学习,完成考核相关内容,尽早熟悉和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导期满后,学校按相关规定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
蚌埠学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