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字〔2025〕7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做好2025年度继续教育工作。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5年8月8日
各单位、各部门:
现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字〔2025〕7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做好2025年度继续教育工作。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