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光荣从教三十年”庆祝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rsc发布时间:2026-09-02浏览次数:21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校风,充分肯定广大教职工扎根教育一线、潜心育人办学的奉献精神,大力宣传学校不同发展时期教职工爱岗敬业、深耕教育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凝聚全校教职工干事合力,激励全体教职工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全力助推学校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在第4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决定开展2026年庆祝“光荣从教三十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截止到2026910日,在教育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满三十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2024、2025年学校已颁发荣誉证书的教职工不在本次活动范围。

二、从教三十年计算方法

(一)从教三十年是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可以累积计算,工作期间如改从其他非教育工作,不计入从教时间。计算方法为:

1.自参加教育工作的具体时间,到发证当年的910日,累计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达到三十年;

2.参加教育工作后,在职到各类学校进修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3.参加教育工作后,脱产、辞职到各类全日制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分段累积计算(即深造前年限+深造后年限);

4.参加教育工作后,曾公派离开学校工作,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5.其它特殊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光荣从教三十年”评选表彰是学校尊师重教、涵养师德师风、激励教职工履职奉献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活动意义,认真摸排符合条件人员,细致核对教职工入职时间、从业经历、从教年限等关键信息,严格把关、据实申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行为。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集中复核、严格审核,最终确定表彰人员名单。

(二)规范报送,按时办结。请各单位以二级党组织为统一汇总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梳理人员信息,规范填写《蚌埠学院“光荣从教三十年”申报表》《蚌埠学院“光荣从教三十年”申报汇总表》。于2026年9月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婧婧  联系电话:3177801


附件1:蚌埠学院“光荣从教三十年”申报表.docx

附件2:蚌埠学院“光荣从教三十年”申报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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