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23浏览次数:144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院字〔2018〕87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尽早启动科研工作,提升其研究能力,进一步开展高水平的研究打下良好基础,全面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现就开展 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19年新引进的教授、博士以及在职培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和《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汇总表》。

(二)单位推荐

申请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同行专家(不少于3名专家)对申请资助课题的意义、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申请人的研究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的评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在2019年9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人事处(其中申请书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bbxyrsc@126.com

(三)学校审批立项

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学校下达项目立项通知,并与申请人签订《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协议书》,在财务处设立专项账户。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须认真填写申请书,组建科研团队,制定切实可行的拟开展的科研项目论证报告,合理规划经费预算。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组织专家认真评审推荐,严格把关,研究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较好推广应用前景,为申报更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二)根据《办法》规定,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期限为三年,并按每年度1/3下达,考虑因入校时间不同等原因造成的差异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本次所有申请人员项目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定为201910月至202210月。一年后,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中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下达剩余经费。

(三)以博士研究生申请科研启动经费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含项目负责人);以教授申请科研启动经费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经费资助时,主持或参与他人项目的不超过2项。

(四)凡属本通知中规定的“实施对象”,均须参加本次申报工作,对于不申报的人员,学校有权不予资助或收回已经下达的经费。


附件:1.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汇总表

2.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

3.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协议书

4.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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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