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强我校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现将有关2018年中青年教师国内外访学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内访学选派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工作量饱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
(二)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
(三)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开展过一次全过程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四)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对于以教师转型发展为目的课程进修类国内访学,条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五)近三年有国内访学经历的教师,不再选派。
二、国外访学选派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二)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工作量饱满,且近3年内未参加过半年以上的各类出国(境)进修。
(三)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原则上为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有国外合作项目被邀请的教师。
(四)外语水平较好,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派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其他留学外语考试,或参加学校英语口语培训班且评价考核较好的教师。
(五)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六)访学目的国一般是英国、美国等科技、高等教育先进国家,或“一带一路”等国家。
三、选派指标
采用指派和个人申请相结合。各教学单位国内外访学应依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各一人,尤其理工类教学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及重点学科专业原则上必须选派教师参加。已获批省教育厅2018年高校优秀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的,不再重复选派。
四、访学期间权利、义务及待遇等问题
(一)教师进行国内外访学前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制定培养计划和任务,返校时根据计划和任务进行考核。以科研提升为目的的访学,派遣时间结束时,须获得结业证书并在本学科领域完成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对应科研分值达到300分,成果计算可以包括论文、科研项目(省级及以上)、专著、专利,且获批、出版、见刊、授权的时间应在派遣时间内有效;以教师转型发展为目的的课程进修类国内访学,派遣前教学单位须严格把关,提供进修课程区别于该教师原任教课程并符合教学实际需要的书面说明,派遣时间结束时,须获得结业证书、培养单位出具课程进修证明、进修课程的教学大纲、手写完整教案(理论、实验)、教学PPT、教学单位安排或即将安排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证明。
(二)为保证培训进修质量,教师访学期间不承担教学、毕业设计指导和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导师任务。
(三)选派教师进修专业应优先考虑工科类及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
(四)综合管理岗位上的兼职教师原则上不予选派。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或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教师或三年内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教师不予选派。
(五)教师访学期间正常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津贴,科研业绩津贴按完成情况在绩效中正常核算。教师访学派遣时间结束一周内,以科研提升为目的的访学,根据“四(一)”及协议中规定的任务分值,结合个人实际完成分值按比例(≤1)折算补发教学课时补贴(标准:300学时/年);以教师转型发展为目的的课程进修类国内访学,经对提交材料严格考核,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给出合格证明后,补发教学课时补贴300学时/年。
(六)国内外访学的单位(机构)及导师须由教师本人联系,其中国内访学时间自2018年9月起至2019年6月止;国外访学从批准之日起超过一年还未出国(境)的,其资格自动失效,并且在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七)2017年由学校派出的国内外访学人员返校后,根据以上方式考核后,按成果比例折算补发2018年1月-6月的课时补贴(≤150学时)。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在5月10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意见中包含对申请参加国内外访学教师的选派意见,加盖党政公章,党政负责人签字)、《国内访学选派一览表》(附件1)、《国内访学申请表》(附件2)、《国外访学选派一览表》(附件3)、《出国(境)进修申请表》(附件4)上报人事处,其中附件1~4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bbxyjspx@126.com,逾期视为弃权。
(二)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实际选派情况统筹安排2018年国内外访学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内访学选派一览表》
附件2:《国内访学申请表》
附件3:《国外访学选派一览表》
附件4:《出国(境)进修申请表》
(以上附件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