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9-08-26     访问次数: 333

各教学单位:

根据《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院字〔201887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立项项目的通知》(院字〔2018148号)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跟踪了解和掌握高层次人才队伍工作学习状况,现就开展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依据《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院党字〔201645号)或《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院党字〔201720号)两个文件之一,享受住房补贴(含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的引进人员、在职培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填写《蚌埠学院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表》,针对岗位职责履行、研究任务完成、岗位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征求考核对象对学校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所在单位给出初步考核评议意见。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蚌埠学院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1份。

(二)《蚌埠学院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

(三)考核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能反映考核人员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佐证材料复印件,支撑材料复印件与中期考核表(附件1)用小号燕尾夹夹在一起,不要装订。

以上考核材料请于201995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附件1、附件2以及支撑材料PDF扫描版等电子材料发至bbxyrsc@126.com


附件1:蚌埠学院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2:蚌埠学院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3:蚌埠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人员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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