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称评审业绩成果审核工作服务指南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1-11-16     访问次数: 327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方便申报人员做好各类业绩成果整理、审核等工作,现将业绩成果审核工作服务指南公布如下:

一、 审核服务对象

2021年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和高校实验系列实验师职称人员。

二、审核时间

2021111724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审核内容、分工及要求

申报人结合个人职称评审实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按照下面列出的项目开展审核工作。

(一)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参与科研团队证明

责任部门:科研处

工作人员:李 

工作地点:行政楼517

联系方式:3177259

有关要求:

1.申报人携带项目批文、申请书(任务书)复印件,在有个人姓名处加盖科研处公章,审核人员签字。其中已作撤项处理(或中止、终止研究)的项目不予认定。

2.申报人填写《参与科研团队证明》并打印,团队负责人签字(申报人若为团队负责人的,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字、盖章。其中引进教授或柔性引进领军人才组建的科研团队由人事处负责认定。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成果转化)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证明

责任部门:科研处

工作人员:黄凯宁

工作地点:行政楼514

联系方式:3175661

有关要求:

1.申报人携带产学研项目合作协议原件、复印件,在复印件有个人姓名处加盖科研处公章,审核人员签字。

2.申报人填写《产学研(成果转化)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证明》并打印,科研处审核、签字、盖章。

(三)学术讲座证明材料

责任部门:科研处

工作人员:周开胜

工作地点:行政楼515

联系方式:3173695

有关要求:申报人携带学术讲座审批表等材料,科研处审核、签字、盖章。

(四)主持(参与)质量工程项目、参与教研团队证明

责任部门:教务处

工作人员:张迪迪

工作地点:行政楼105

联系方式:3173706

有关要求:

1.申报人携带项目批文、申请书(任务书)复印件,在有个人姓名处加盖教务处公章,审核人员签字。其中已作撤项处理(或中止、终止研究)的项目不予认定。

2.申报人填写《参与教研团队证明》并打印,团队负责人签字(申报人若为团队负责人的,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

(五)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学生竞赛AB类赛事获奖

责任部门:教务处

工作人员:周佳明

工作地点:行政楼105

联系方式:3173706

有关要求:

1.申报人携带项目批文复印件,在有个人姓名处加盖教务处公章,审核人员签字。其中已作撤项处理(或中止、终止研究)的项目不予认定。

2.申报人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审核人员签字。

(六)教学工作量审核登记表

责任部门:教务处

工作人员:刘全成

工作地点:行政楼108

联系方式:3177273

有关要求:申报人填写《教学工作量审核登记表》并打印,携带历年课表(教务系统格式二打印,以往课表丢失的,到教学秘书处从系统中打印),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

(七)主持(参与)省级人才项目、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责任部门:人事处

工作人员:夏福全

工作地点:行政楼509

联系方式:3177261

有关要求:

1.申报人携带项目批文、申请书(任务书)复印件,在有个人姓名处加盖人事处公章,审核人员签字。

2.申报人填写《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人事处审核、签字、盖章。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职称人员在审核时尽量带齐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材料真实性,凡属存疑或不符合职评文件规定的材料一律不予审核。

(二)审核工作人员须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和“回避”原则,不得违反程序违规操作。

(三)各审核部门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责,严格标准,坚持原则,尽可能为教职工提供便捷服务,共同把审核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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