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现就开展2021年下半年省级人才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结项程序
(一)提交项目结项材料
1.《蚌埠学院省级人才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
2.《蚌埠学院省级人才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
3.支撑材料(按照附件3中的要求制作,主要包括原始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结项报告、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以上材料请教学单位统一汇总后在
(二)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三)校内公示。
(四)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颁发项目结项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结项的具体要求要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或申请书承诺执行,各教学单位要申请结项材料严格审核。
(二)在项目结项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其它与项目结项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附件4)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蚌埠学院省级人才项目结项报告
2.蚌埠学院省级人才项目结项汇总表
3.支撑材料制作模板
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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