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见《2022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指南》要求,对本次申报工作做以下几点规定:
(一)以上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类别申报。
(二)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其中未结项的也不得申报其它类项目;已经获得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其它类项目。
(三)根据省教育厅规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与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是一脉相承的项目,已经获得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四)关于申报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1.本年度规定只允许申报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访学研修项目,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人。
2.申报人员须经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情况下,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把关并提供推荐意见。
3.2021年由学校已经派出的国内访学人员,不得申报本次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访学研修项目。
4.访学方向及内容要与学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或高教改革重难点问题以及本人从事学科专业和岗位相关,理工类教学单位及具有新办本科专业不足一年的教学单位,国内访学必须上选派教师参加。
5.已列为学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或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阅读《指南》,对照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各项申报材料。
(二)教学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经教学单位审核后,将推荐报告于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资格审核
此次申报材料除单位推荐报告外均只提供电子材料,不受理其它纸质材料。教学单位及申报人员须对申报材料负责,凡不符合申报资格或申报材料不按照要求制作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
(五)上报材料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将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核。
附件:1.单位推荐报告模板
2.申报工作指南、申请书、汇总表
3.申报材料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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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