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5-07-16     访问次数: 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学校发展为导向,引导与个人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全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专业科目

根据《蚌埠学院2025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院党字〔202516号)规定,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应与申报学科具有一定相关性,否则不予认定学时。我校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只包括以下内容:

1.新教师岗前培训,每天认定8学时,每年最高72学时。

2.国内外访学、教师挂职锻炼(包括“双师双能型”教师培训)、课程进修、高级研修班等由学校统一派出的各类培训进修活动,每天认定6学时,每年最高72学时。

3.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和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培训,学时认定以通知或结业证书及后台管理数据为准。

4.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与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的业务培训、专题培训,每天认定6学时,每年最高36学时。

5.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应与本学科一致,国家级的每次认定8学时、省级的每次认定6学时,每年最高24学时;二级学院组织的讲座每次认定4学时,每年最高16学时。

6.未经学校统一组织,教师个人行为参加的各类线上、下培训活动均不予认定。

(二)公需科目

2025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认定:学时折算认定,参加线上学习,学时折算认定与线上学习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需要自愿选择。

1.学时折算认定方式详见《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有关规定。

2.线上学习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任意选择安徽开放大学(科目一)、安徽大学(科目二)、安徽农业大学(科目三)、安徽理工大学(科目四)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按课件要求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最多获得30学时)。

3.学时折算认定不足的,可以参加线上学习补齐学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和监督,督促其按时完成每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任务。

(二)根据《蚌埠学院2025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院党字〔202516号)规定,凡于每年1031日前入职的新进人员,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规定学习任务,否则不予申报学校任何级别或通道的资格评审及认定。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四)学校将于每年11-12月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申请认定人员须填写《蚌埠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分年度如实填写,每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至上(下)一年度。

联系人:许卓佳      话:3177286

 

附件:附件1: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学员操作指南.pdf

     附件2:蚌埠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xls

      皖人社秘〔2025〕10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5716